贷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担保人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问题一:我朋友为xx公司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的老板也就是说贷款人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贷款人提供了部分假手续,贷款用途也不是用在贷款公司里的用在别的地方了,(因为他的公司在贷款前已经租给他人经营了)这些担保人当时不知情 等事发了才了解到。现银行已经起诉我朋友,担保人要不要负责连带责任?需要负全责、还是百分之几的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问题二:如果法院现在立案不开庭应用先刑后民的顺序等贷款人刑事判刑后,我朋友负的责任是多少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请详细回答,谢谢
补充提问:
问题一 问题二分开回答下,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6-18-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自然无效,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主合同,即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我咨询汤广芝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黄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汤广芝律师 > 汤广芝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