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遗嘱有挣议是否有效

我父亲2000年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是我陪他去的公证处,我根据父亲的意思,替父亲书写的一份遗嘱,父亲在公证员面前,同意在我替他写的这份遗嘱上签名和按手印,遗嘱中明确指出父亲的一套房子将来给我,现在父亲2006年去世,我想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但其他兄弟不配合,对遗嘱有挣议,认为我不该书写,违反程序,是违法行为,此遗嘱应该无效,请问律师这是公证遗嘱,只因我书写的,就可以无效吗,当时公证员也没说不让我替父亲书写呀,现在如果无效,我不也太冤吗,父亲的生活大部份都是我照顾的呀。
补充提问:
我父亲立遗嘱时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我父亲也能书写,但当时以为谁 书写都行,公证员也没说我书写不行,我现在只想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这份公证遗嘱能否有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0-06-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合法,这份公证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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