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资银行合同问题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外资银行从事销售工作,去年开始的3个月因为业绩不理想,结果不仅被降级而且被降了工资。但是按照之前的销售考核来说,第一个三个月如果做的不好,应该是先进行业绩改良计划,之后三个月再不达标。就改警告。最后三个月不行。就离开。对方的这个做法是否合理?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降级的文件。是否有机会申诉。第二 目前这个行已经转成本地法人银行。劳动合同要重新签。但是签的我的职位以及薪资都是降级之前的。那我是否有依据可以告他们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