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环境太过恶劣引起的就诊能得到赔偿吗?

我现在是在一家知名超市里新招的工作人员,由于超市新开张,所以刚刚进公司我们就在一个比较封闭的环境中(地下室)开始对超市进行大扫除及新进人员的培训,然后旁边还有别的人在对超市进行装修,空气中全是粉尘和香焦水的味道,才去工作时候不怎么觉的,但第二天嗓子开始痛了,头也晕,第二天开始咳嗽,第三天不行了,我头很晕,然后去了医院看病,原来是发热度了,而且血压标到180,心跳120,然后我请了两天假,超市里的领导打来电话了,让我来上班,不来的话,超市就不要你了,我想想才上班三天(工资是月薪1500),上班的钱连看病也不够,真是很郁闷哪,没有办法,想咨询各位律师,怎么才能进行自我保护,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想想,有些人真是可怜,不只我一个人,我现在病了,还有好多人仍旧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继续工作着,我们是社会最底层的人,谁来保护我们???
补充提问:
虽然和他们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我还没拿到手上,现在算是试用期,没有保障呀!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05-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有些困难,能提供支持主张的充分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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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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