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资房拆迁问题

奉贤区齐贤镇要开发南桥新城,我们在镇上有一套集资房(有原单位供销社集资建造的)所以没有房产证。现在要拆迁了,拆迁办评估我们的房子70平方(不包括阳台和楼梯共用面积)我们以后的新房只能拿70平方,但这70平方包括共用面积,那我们的赔偿的房子实际面积不就小了吗?请问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21-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对于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评或另行委托新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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