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我在2008年是应年轻不懂事,我有个朋友想进海关上班,于是我自己做了一张有上海海关关长签名,但无公章的上海海关的录取通知书给一个朋友,但是没有告诉他这个假的,但是我一直用种种原因和他说,现在不能报道等等原因让去不能上班,在这个过程中有过经济来往总1万5千元,但是在对方知道真相后已经将补偿全部归还,但现在对方又提出要赔偿50万元,不然起诉我,诈骗和伪造公文罪!现在想请教下律师我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16-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不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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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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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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