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合同纠纷
我和两个人合伙一起做项目,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我想咨询下
事情是这样的,项目是我一个人最先开始做的,后面这两个人购买我的股份
我各出售20%的股份,以每1% 2000元的价格出售。换而言之这两个人每个人要给我四万元的购买股份资金。
合同上有约定资金到位的日期的,但过了这个日期,他们两个人因为一些客观因素变卦了,导致项目没有资金,运营不下去
合同上约定在约定日期后如果他们没把资金给我,要给我入股资金1.5倍的经济赔偿,也就是每人6万元的经济赔偿。
问题1:
我是否能拿到赔偿?赔偿有多少?
问题2:
合同当中有固定资产一栏,当中有一条写的是位于XX地方的饭店(租),但与商铺开发商那里租赁合同上写的不是我的名字,而我转让饭店没有通过商铺开发商,而是原先饭店的老板私下签订的转让合同。
请问这个会不会对官司产生影响?影响严不严重?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2-19-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1. 违约金约定有效,可以主张按照约定赔偿。
2. 你签订的是股份转让合同,而非店铺转让协议,对官司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