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吴律师你好:我是青浦地区一家台资企业的员工,职务为厂长,2006年计划在无锡贷款购买商品房并向总经理请假三天,总经理怕我跳槽不同意给假,并要求我在青浦地区购买,由于上海地区房价过高,公司同意为我分担首付的50%和每月分期还贷款的50%,产权和一切手续都是我办的,时过几年,假如公司提出我的住房有一半的产权归公司所有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诉?
补充提问:
公司和我没有签过任何协议,现在房屋的产权是我的,房屋的一切手续都是我自己办的,公司只是以支票的形式帮我支付了50%的首付款,每个月给我3000元的住房补贴,五年过去了,因老板侄子贪污导致公司效益不好,老板的侄子说房子的一半应该产权应该归他(或者老板提出),是否合理?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诉?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8-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公司的说法缺少法律依据,你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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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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