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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
债权人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没有足够财产可以清偿。调查中发现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股东(自然人)虚假出资,问:(1)债权人可否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2)如果可以,股东是以其应当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还是和公司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咨询者:
fa214628
上海
[
咨询时间:2011-04-18
-
状态:未解决
]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能够认定存在虚假出资的,有权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不是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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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广芝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黄浦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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