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骑电瓶车的人被第一辆车撞倒后,第一辆车逃逸,后被第二辆车撞到导致死亡。交警责任认定第一辆车主责,第二辆车次责,电瓶车无责。但第一辆车没能找到。现在只能找第二辆车赔钱。我想问的是由于第一辆车逃逸,第二辆车是否有连带再责任。如果没有那第二辆车他是否只要承担次要责任的钱。有没有法律可以主张赔到更多的钱?还有就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主次责任赔偿是不是一定是四六开的。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18-状态:未解决]
汤广芝律师的解答:

各自承担各自责任,不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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