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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请问。。我骑着摩托车在路边站着。一辆大货车把我撞了。。事故认定他们全部责任。。可是他们只赔偿摩托车和医疗费。我已经死里逃生了。。他们却说没有精神赔偿。。。他们说只有残废了才有精神赔偿。。。。。请问。。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
咨询者:
fa128459
河南
[
咨询时间:2010-08-06
-
状态:未解决
]
张忠山律师的解答:
精神损害赔偿是以是否确实造成精神损害为依据的,如果确实给你造成了损害后果才能要求赔偿,比如伤残后果、失眠、噩梦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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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山律师
执业机构:
新疆金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新疆 乌鲁木齐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企业改制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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