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4年前厂里受伤。一只骨折动4回手术加钢板。另一只打石膏。厂里当时买的保险,出事故后1年内为工伤认定,4年后脚才好,钢板拿掉大半年了,期间都是我妈在家照顾我没去上班,想问一下,我现在去找厂里要赔偿,可以吗?赔偿怎么计算呢?我妈的误工费能算到吗?怎么算法?
补充提问:
没有跟老板签劳动合同(应该是跟散工差不多),也没有工资结算单,等相关资料可以证明他们之间的劳务关系,但是有人证可以证明,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按工伤要求赔偿?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去主张自己的权益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8-21-状态:已解决]
张建龙律师的解答:
你现在已经有了工伤认定,现在不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了,直接到劳动部门要求工伤赔偿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