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永企业法律顾问

时间:2013-04-08 15:50:3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姓名:深圳福永律师欧辉

单位: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

电话:15207554488 18927499905

邮箱:ouhui88@163.com

律师网址:http://www.lawyerouhui.cn

深圳宝安区福永镇位于珠江口岸,深圳市西北部,南接观澜镇,北连沙井镇,东邻石岩镇,福永全镇面积56平方公里,下辖塘尾、和平、新田、怀德、下十围、兴围等村。福永镇有多个大型工业园,工业园内多是一些电子、五金、机械、印刷、生物制药、塑胶、服装厂,其中YKK吉田拉链、万宝电子(深圳福永有限公司)、时机制造厂、东芝复印机、Epson、友利电、富士电机、艾默生(深圳福永)、美资旭电、高仕集团(深圳福永)、理光等1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福永均设有工厂。这些工厂少则上百人,多些几千到几万人,因此福永这里的企业公司老板难免会与员工发生劳资、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福永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相对比较欠缺。 

深圳福永律师欧辉,十三年律师从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广东省律协会员,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多年,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谙熟公司企业运作,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位于深圳市宝安沙井,是一家以提供商务、金融法律服务为品牌、民刑法律事务为优势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欧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多起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发生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欢迎深圳福永地区寻找律师的企业个人与欧律师联系。

深圳律师网:宝安律师、沙井律师、松岗律师、公明律师、福永律师、光明律师、石岩律师、观澜律师、宝安法律顾问
深圳宝安律师:(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宝安案件)

深圳宝安律师(主办公司法、合同法、交通事故、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法、侵权、债务案件)

姓名:深圳福永律师欧辉

单位: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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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福永镇位于珠江口岸,深圳市西北部,南接观澜镇,北连沙井镇,东邻石岩镇,福永全镇面积56平方公里,下辖塘尾、和平、新田、怀德、下十围、兴围等村。福永镇有多个大型工业园,工业园内多是一些电子、五金、机械、印刷、生物制药、塑胶、服装厂,其中YKK吉田拉链、万宝电子(深圳福永有限公司)、时机制造厂、东芝复印机、Epson、友利电、富士电机、艾默生(深圳福永)、美资旭电、高仕集团(深圳福永)、理光等1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福永均设有工厂。这些工厂少则上百人,多些几千到几万人,因此福永这里的企业公司老板难免会与员工发生劳资、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福永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相对比较欠缺。 

深圳福永律师欧辉,十三年律师从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广东省律协会员,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多年,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谙熟公司企业运作,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

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位于深圳市宝安沙井,是一家以提供商务、金融法律服务为品牌、民刑法律事务为优势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欧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多起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发生的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的理论和实战经验。欢迎深圳福永地区寻找律师的企业个人与欧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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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律师:(办沙井、松岗、公明、光明、福永、石岩、观澜、宝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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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实务与案例 

  案例分析: 

  (一)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家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20分)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 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 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最佳答案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 

  答:劳务是不能作为出资的。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 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答:属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其股东的出资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答:不得剥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 

  答:保健品厂。

执业机构: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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