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离婚律师
时间:2014-06-12 10:02:2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离婚协议书
男方:林XX(公民身份证号:4403XXXXXXXXX)
女方:李XX(公民身份证号:4403XXXXXXXXX)
双方于1999年7月12日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因感情破裂,经双方商定自愿离婚,已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
1、儿子林XX,2001年7月8日出生,归女方抚养,男方无须支付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男方探望儿子林运财要事先取得女方同意。
2、儿子林XX,2008年4月8日出生,归女方抚养,男方无须支付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男方探望儿子林运龙要事先取得女方同意。
二、财产处理:
1、位于深圳市龙岗区XX街道龙岗街X栋XX号的房屋(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1001XXXX号)归女方所有。
2、车牌号为粤B1G1XXX的宝马轿车归女方所有。
3、男方和女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它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三、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四、其它约定:
无
上述协议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及反复协商的,我们保证执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办机关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