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8 15:45:5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委托人:曾琳琳
代理律师:欧辉
案情简介:曾琳琳于2011年3月2日入职深圳**胶袋厂,深圳**胶袋厂2011年3月2日与曾琳琳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2014年4月1日到期。合同到期后深圳**胶袋厂没有与曾琳琳洽谈续签劳动合同事宜,深圳**胶袋厂自曾琳琳入职以来都没有为曾琳琳购买社会保险,曾琳琳于2013年6月26日发生工伤,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十级工伤,发生工伤之后公司方只付了医药费。委托人遂委托我所进行工伤维权,我方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为使委托人尽快可以得到赔偿款,便努力与用人单位调解,经过多次通话谈判之后最终达成调解金额42158元的赔偿款,委托人对此结果相当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