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一女子婚后发现丈夫爱女装 起诉离婚被驳回

时间:2022-09-30 09:59:00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通过相亲交友活动认识的李先生和王女士,相知相识,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可婚后,王女士偶然发现李先生喜欢穿戴女性的衣物,从而引发双方矛盾。

  王女士,要求与李先生离婚。

  近日,法院审理此案,认定夫妻双方虽在感情上存在一定问题,但不足以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通过后期的修复,可以弥合两人的嫌隙。据此,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婚后发现老公的“另类爱好”

  2008年,两人通过“鹊桥会”认识后,在平时相互接触过程中,二人互生情愫,不久便确定恋爱关系。经过近四年的恋爱,双方于2012年中旬登记结婚,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

  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在2013年上半年王女士偶然间发现先生经常穿戴女性的衣物,并将内心的感受实名公布于社交网络。

  王女士无法忍受丈夫的“另类爱好”,遂向李先生提出离婚;而李先生则认为二人感情基础尚未破裂,拒绝离婚。

  王女士,要求判决与李先生离婚,一并处理共同财产分割、儿子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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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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