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 09:45:18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律师简介:18927499905,15207554488 欧辉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一九九九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现执业于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为该律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广东省律协会员。执业十三年,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百件案件,案件主要以民商事案件为主,谙熟公司企业运作,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鹏合律师事务所地处深圳市沙井镇中心区,办公面积达800平方米,由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是一家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律师事务所,是沙井律师人数最多,成立时间最早的律所之一。鹏合所立足于沙井,专为宝安、沙井、松岗、福永、西乡、公明街道的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欧辉律师服务的部分法律顾问单位: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深圳市松辉化工有限公司、深圳粤辉煌自动化有限公司、深圳住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联宇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嘉钦精工有限公司、深圳华高线路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新天职业培训学校、深圳市煕之行实业有限公司等等。
成功案例二 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某红不当得利合同纠纷案
xx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是1998年注册成立的外国法人独资企业,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以某红(以下称被告)的名义在盐田沙头角购买了四套住房,购房款及入伙费共计2186946元均是原告支付,2007年10月份原告发现被告以遗失房产证为由向产权登记中心申请挂失补办,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委托了某律师事务所起诉被告,请求确认四套房产的产权归原告所有,后法院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的根据,四套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被告即为合法的权利人,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原告找到本律师,本律师分析后认为,本案完全可以以不当得利之诉追回当初支付的购房款,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以不当得利之诉起诉被告,并申请查封了四套房产,后法院完全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判决原告返还购房款人民币2186946元,挽回了原告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