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连带之债是否可转化为按份之债

两人同时向别人借现金十万元,用于投资,当时两人口头定于各负责一半,血本无归。债权人追债,一人为解事,向债权人还了八万,并书面约定下欠的二万由债权人向另一方追讨(只有还款人与债权人书面约定)。过后,由于债权人没有讨回另二万元,将两借款人告上法庭。请问已还八万的借款人怎么办?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04-状态:未解决]
周后有律师的解答:

书面约定有效,剩余的两万元应该由未还款的债务人承担,多还的部分可未还款的债务人追偿。具体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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