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疑问

各位律师好!本人的岳父是持有沪X牌照的营运司机,2周前的周五晚上在高架上撞上停止在高架上并且没有开启任何指示灯的奔驰车,高架此处也没有照明灯,导致自己车辆严重烧毁,幸好人无大碍。经交警大队认定,双方的肇事责任比例是30%和70%,我岳父追尾责任更大。后来了解到,奔驰车司机私自挪用公司车辆,该车由于买来才一个月,故司机称当时停下由于车辆无法启动所致。现在奔驰车主到4S店保修,店家要求修理费用高达42万元,我岳父的大众保险公司认为他们代为修理只要20万元左右,双方分歧很大。现在奔驰主预起诉他的司机,我的岳父和大众保险公司,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和应对措施?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05-状态:未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第一,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不当。交警大队首先应当明确司机将车停到高架桥上是否真的是车辆无法启动,应对奔驰车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证明对方司机所述虚假,则你岳父的责任要小于司机。因此,你岳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由于涉及北保险车辆损失的确定问题,因此,在诉讼中你岳父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公估公司对车损进行鉴定,由人民法院根据鉴定结论按照责任大小判令双方进行分担。
第三,关于公估的法律依据,你可到保监会的官方网站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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