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诈骗?
此人在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也就是民间借贷公司)上班,以高利息为由2-3个月时间从我这借款43万,找他要利息一直拖欠,最后才知道他从最少从十几人处以同样的条件借款500万以上。还有不知道情况的债主没来,不知道他借了多少。要债的碰了头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他根本说不出钱的去向,要大家给他时间。现在此人已经藏匿,手机关机。这些借钱给他的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有的人被他诱惑在别处借钱给他。容易发生冲动,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由于涉及金额巨大,人数较多,借款没有去向,是明显的诈骗行为。并且此人无任何财产,无任何担保人,借钱给他的都是门口人和朋友。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借贷纠纷了,现在连我自己都有想报复他的想法。现在人躲了,手机关了。昨晚我们把人找到了,他家人报警到派出所,结果说只是借贷关系,刑警大队不立案,没办法了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0-08-27-状态:未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借款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要求检察机关给予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