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官此举是否违法?

该赡养状中,只女儿一个被告(有能力但不孝),没起诉儿子(病残且无收入)。法官起先对此状子认可并通知了双方开庭的时间,后来因女儿在司法系统托了关系的原因,法官就硬逼儿子也参加诉讼,老人与儿子都不同意这么办。可法官就以此为由不开庭。请问法官这样做合法吗?不合法该怎么办好?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08-状态:已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在赡养纠纷案件中,司法实践都是将所有的子女列为被告,如果原告只起诉了部分子女,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一并审理。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所谓法官逼着儿子参加诉讼可能就是依职权追加儿子作为被告,在此情况下,无论原告和儿子是否同意,都应当参加到诉讼中来。我认为,法官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可能是法官为做好释明,以致原告和儿子产生了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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