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初恋不到几个月,被人强奸!这是6年前的事!想告那个人 ,可我报案的话,没有什么证据
怎么办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9-28-状态:未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首先你应当马上报案,目前此事尚在刑事追诉时效内。至于证据,根据法律的规定,你的陈述也是证据的一种,你应当如实、全面地向公安机关把陈述被害经过,公安机关据此可以向对方了解相关情况,如果你所陈述的经过得到对方的印证,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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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博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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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不当竞争 罪与非罪 国家赔偿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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