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代理词主要是针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或者是针对被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进而阐述己方诉讼主张能够成立的理由;而二审的代理词则通常是指出一审判决的错误所在,阐述己方上诉理由成立的依据,或者是阐明一审判决正确之处,对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的依据。因此,一审和二审的在内容上可以是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