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打官司
原因_有一个东家请我爸爸造一房子,我爸就接下了工程,他是我爸爸请的工人,不巧的是工人在工地上摔伤了,造成脊椎12节骨折,我爸前后花掉六万多元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费用给他看好(东家一分都没拿出来),现在他好了可以站立走路了,现在却狠狠心地告我爸(信上我爸为第一被告,东家第二被告),他做了伤残鉴定是八级伤残,请问律师,在法庭我爸为这八级伤残需要陪他多少钱?东家应该陪不陪(因为当时没有和东家牵保险合同),谢谢律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05-状态:未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从法律上讲,你父亲与他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他在为你父亲工作期间受伤,你父亲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且是无过错责任。至于你父亲承担了雇主责任后,可根据情况向导致雇员受伤的侵权人代位追偿。所以,东家是否应当赔偿还需要看他有无侵权行为。
你父亲承担雇主责任,应当赔偿下列项目:伤者的医疗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具体数额每个案件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