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弟的行为在法律上能构成犯罪吗?

我和妻子、妻弟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妻子已经退休,并且重病在身。妻子补发了3740元工资。妻弟在单位管理财务,负责发放教职员工工资。妻弟利用职务之便支取了这部分工资为己有。问:妻弟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能构成监守自盗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11-05-状态:未解决]
王洞天律师的解答:

你的妻弟利用在单位管理财务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员工的工资据为己有。如果你们单位是国有单位的话,你妻弟的行为涉嫌贪污罪;如果你单位是非国有,且你妻弟又不是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则他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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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博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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