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三年前我与合伙人共同投资60万元办了一个小作坊,但是一直因为用的我哥的多余厂房,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去年因为资金短缺,一直停产并亏损至今。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要我返还他的全额投资,而且不承担亏损,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当时定的合同也没有提到散伙的事项。因为我的投资比他多,我还想再生产来减少亏损所以不想解除合同,我有法律依据吗?我能要求他和我共同追加投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另外就算散伙我现在也没有办法筹那么多现金给他,最近协商不成他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另外如果他起诉我,我能打赢这个官司吗?我的QQ564827154 谢谢您了 !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2-26-状态:未解决]
耿志群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合伙,应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不存在退伙后退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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