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携款潜逃 招生办老师招生费是否退还
我是一所民办学校的招生办老师 我所在的学校 校长携款潜逃了 还 拖欠我们好几个月工资 学生找到教育局和政府 政府责令教育局负责 教育局将学费费用返还了学生
现在警察要求我们把我们工作这几年的招生劳务费都返还 说是赃款 而且我们的工资没人管
这样合法么 我们的费用是我们应得的么 我们的工资怎么办
警察说不接受律师 不走法律程序 就退钱就完事了
这样可以么 我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12-07-状态:未解决]
邓盛友律师的解答:
校长涉嫌犯罪,与你们老师无关。你说的招生劳务费是什么什么性质?不太明确。是不是学校除了工资外,对你们招到学生的额外奖励?既便是,我认为这应该也是一种正常的奖励行为,不应退还。当然,如果构成单位犯罪,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