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咨询
双方10年前再婚,婚前做了婚前公证,因该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单位的福利房,公证书上写着女方放弃该房的所有权,但有居住权,请问: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还有居住权吗?(女方有3个子女)因该房属于我父女3个人共同拥有,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有权分遗产吗?(只是房子)如有,怎样分配?谢谢!请说详细些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6-状态:未解决]
邓盛友律师的解答:
女方有权居住。有权继承遗产。房子如果是你们父女三人共有且等额共有,且不存在其他继承人情况下,则女方可继承该房价值的九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