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明确约定了房产过户时间,而女方近二十提均未提出过户要求,我认为,既便其还活着,其起诉也已过了诉讼时效。从这个意义上说,你女儿自然无权再提该项要求。如果协议未明确过户时间,且房屋事实上也由你前妻和女儿实际居住使用,这种情况则较复杂,我个人倾向于认为你女儿有权提出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