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他不同意

因为俩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怎么办?离婚后我能带走我的陪嫁物品吗?因为是嫁到农村,房子是他爸妈盖的,那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10-29-状态:未解决]
邓盛友律师的解答:

那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陪嫁特品是在打结婚后产生的,应视为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的赠与。如没有特别约定,我个人认为应是共同财产。至于房子,应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男方父母送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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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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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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