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刚过被解雇

我在8月19日进入公司,担任行政文员。试用期3个月,即11月19日过试用,这公司入职就买社保,但是,一直没签合同,在11月6日被告知不懂业务,辞退,请问公司需要给我补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3-11-15-状态:未解决]
邓盛友律师的解答:

没签合同,你就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另外,公司与你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如果不满三年,则约定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在这种情况下,11月16日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不能视为在试用期内解除,公司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咨询邓盛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三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邓盛友律师 > 邓盛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