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
8月10号提出辞职,公司不同意。8月26号在通知了企业的情况下没有去公司上班了。请问:
1 7月、8月的工资能不能领到
2 这两天公司在考勤上做出的是旷工,三天旷工算离职,对我有什么影响?可以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咨询者:
fa2147556927
上海
[
咨询时间:2014-08-27
-
状态:未解决
]
邓盛友律师的解答: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于8月10日才提出申请,可在8月26日景没去上班,这一事实对你是不利的.企业按旷工处理并无不当
我咨询邓盛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邓盛友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邓盛友律师
执业机构: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福建 三明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更多邓盛友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邓盛友律师
>
邓盛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