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

我母亲是系东兴铝业公司陇西分公司21冶土建项目部二分队工人,2010年10月1日到公司工作的。因为,是临时用工,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于2010年10月29日在该公司工地施工中受到伤害,当时详细情况如下:
一个班组共7——8人,都在一起到陇西铝厂实业公司锅炉房拆装机械地基。本维修队三轮车来回运土,司机王孝合在倒车途中观察不到位、技术不熟练,左后轮胎把直立与门框口的一块一米多长的(厚10公分)方块钢板倒翻,将室内正在干活的我左腿直接打断,在场的本班组人员和实业公司上班人员都可以作证。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空军机关医院诊断为:
1. 左胫腓骨多发性、粉碎性骨折。
2. 左侧后踝骨骨折。
3. 左侧胫骨上段外生骨疣。
经过第一次手术,给了当事人总共三个月的工资,由于工伤严重,家人护理九个月,给了护理费三个月,出来交手术费外,什么都没给。现在需要打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我还想请一位律师,希望帮忙。忠心感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8-03-状态:未解决]
刘磊律师的解答:

在诉讼前先收集证据,比如工资单、厂房支付药费的证据、证人证言,收集齐就可以提起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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