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办法证明医药费是我方垫付,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了,对方骑电动车受伤了,我机动车我只买了强险,出院后对方去伤残鉴定了订9级伤残,保险公司不承认,把材料退回对方手中,而我是被保人,是不是材料应该退到我手中,现在发票找不到了,不记得是给保险公司了还是弄丢了,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正本的发票?当时住院的钱是我垫付的,万一对方赖账我现在也没办法证明是我垫付的,我该怎么办?对方出院后又自行买了一些药,这个费用我需要承担么??马上就要开庭了,这种情况我需要请律师?住院发票可以充当垫付款的证据?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5-03-28-状态:未解决]
刘磊律师的解答:
应当退还保险公司,你可以复印;即使没有发票,也有存根;你可以调取医院录像,证明你交费;建议你也请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