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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咨询
我大姨去世后,大姨夫又结婚,不久去世,由于我大姨是残疾人,有过一个孩子,10岁意外去世,此前都由姥爷家抚养。我大姨和孩子都有分地。由于残疾人不方便,大姨夫家没有人管他们的日常照顾,由村里大队补贴,家里的照顾都由我姥爷姥姥负责。现在关于我大姨夫家里房产的问题,以及我大姨在世时的分地问题,我姥姥姥爷有没有继承权力
咨询者:
fa2147579505
河北
[
咨询时间:2015-03-28
-
状态:未解决
]
刘磊律师的解答:
你姥爷有继承权利,《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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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律师
执业机构:
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甘肃 兰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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