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从公诉人的角度辩论为过失杀人罪


严某,女,40岁,初中文化,在杨家当保姆,照顾未满2岁的婴儿杨某。2014年5月16日下午,杨某单独在屋里玩耍时,在沙发上大小便,严某用苍蝇拍手柄部打了杨某的臀部、腿部等处,杨某哭了一声就憋住了气,严某接着将杨某口鼻朝下推到在沙发上,就去做家务。约四十分钟后,。经法医鉴定,杨某窒息死亡。
 
公诉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
补充提问:
怎样抓住义务和过失这两个点打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04-12-状态:未解决]
刘磊律师的解答:

个人认为从犯罪嫌疑人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方面作为切入点,以过失为主论。

我咨询刘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甘肃 兰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磊律师 > 刘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