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补偿

我是陇南烟草公司聘用员工,自2001年3月进入该公司直到现在2010年12月30日公司以万箱定员为原因提出解聘我,但我2008年以前是一年一签合同,但2009年元月开始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截止时间应在2011年12月31日,如果这样解聘我我该如何对待,解聘后我该得到哪些补偿。
补充提问:
无正式的书面通知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1-30-状态:未解决]
刘磊律师的解答: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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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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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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