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违反合同强收物业费

本人在2008年购买一套住房,因为是一楼当时购房合同上注明“一楼和顶楼业主免15年物业费”。2010年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办公和居住两用。今年物业公司突然提出要收物业费,理由是业主本人居住可以免物业费,出租出去就必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还说购房合同是和开发商签订的,不是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注: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属同一家公司)。请问物业公司这种行为是否侵害了我的权益?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3-16-状态:未解决]
刘磊律师的解答:

如果有合同,你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支付物业费,不支付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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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吉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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