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权归谁
职工李女士在公房施行房改时,因其在其丈夫单位参加房改时其已享受了房改优惠政策,故在其单位房改时由其儿子与钢厂签订了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由儿子、儿媳单位开具了工龄等证明,并用其儿子(非其母单位职工)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但是自己缴纳了全部房款。现李认为房产应为自己所有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8-31-状态:未解决]
姚志明律师的解答:
你好:
你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该房产的所有房款是由你支付。但同时,需要提醒你的是,在购房时,是否使用了你儿子、儿媳的工龄,如果使用了,则要求房产全部判归你所有,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