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如果离婚孩子一定要判给我吗?可不可以判给他
你好,我结婚2周年,孩子1周岁,我和孩子以及他一直生活在我父母家。他平时懒惰无法沟通,而且他父母和他姐姐一直在他后面挑拨是非,总是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前段时间,他去上海打工了,大约一周后我带小孩去看他的,他以没有租房子为由带我和小孩到他姐姐的租房去。他两一开口就叫我以后每月给小孩500元生活费,想去哪去哪,想干嘛干嘛;没几分钟他姐姐就和我发生口角,说些根本就不存在的事情,我气不过叫他说实话,他不敢说;后来他姐姐叫我以后不要进他们家的门,说他们家以后不想见到我,我回来苏州他一路跟来,下车后就直接和我发誓:谁叫我和小孩去找他的出门就被车撞死。他说完就走了。我觉得去看看是很正常的事,可他们却不这么想。现在我们回来快2个月了他电话也没有打过,而且原来的时候就不愿意抱小孩,我认为他是有意这么做的,就等着我提出来离婚。事情还得说到去年,他母亲曾不止一次的和我说起:他以前相亲的那姑娘还没有嫁,找人上门找她几次了,说还有嫁他的意思。
我怀孕2个多月刚做了人流会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我父母的经济比他们家好太多,孩子出生到现在他家没有在孩子身上花过1毛钱,也不曾看过小孩一眼;孩子和我一直是我父母养着的,他和他家人的意思是我赚一点和父母一起养小孩,他只要赚钱养自己就可以了。我现在想离婚,我考虑到以后要再婚,不打算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法院会判给谁;同时我也不知道法院是否是支持我的诉讼请求。而且我们两边的生活水平不同的,不知道以后按哪个定小孩的抚养费。希望能得到帮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28-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您可以请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对方,如以己方条件不适合抚养孩子等理由;但您仍需要承担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