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和

我要离婚,我在山东老公在大连,我在山东能起诉离婚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11-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确定你们的户籍所在地,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你们同属相同的户籍地,如果你老公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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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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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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