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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
A有4子女分别为B C D E,A现已得病需人照顾,B,C,D分家,办大事都得好处, 唯独 E 没有。A的提前把厚葬费都分给B C,A手上还有一小产业,A现需照顾,费用要平摊, E 怕B C D 再讹诈,提出 先动用A的存款,没钱变卖A的产业看病,没钱再贴钱看病,厚葬..(注“:A的伴侣去世 BCD 曾借机讹诈E,一些无关紧要的账目都算在E上) 问: 1.如果E坚持这提议,BCD 借机诉讼,打官司是否有胜算?2.如果A去世,E是否有资格争夺家产?
咨询者:
king630006
北京
[
咨询时间:2011-01-22
-
状态:未解决
]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尽义务。对于没有对老人进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QQ:453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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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晓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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