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回属于我母亲的钱?
我父母于04年开始出现感情危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是当时没有离婚.06年左右我父亲因为事业需要向甲借了5W元钱,因生意赔本无力偿还.10年我父母离婚.现在我母亲的单位发放住房公基金之类的共计1W2元,因为亲戚关系和自身不便,我母亲委托甲方姐姐代领,谁知甲方从她姐姐手中拿走这笔钱,说是要用来偿还我父亲的债务,因离婚协议上写明,离婚后家庭债务由我父亲承担(所有借款均为我父亲所为,我父母各有事业,且离婚前各自独立)我母亲多次所要,均无果,请问甲方所为是否合法,我是否能要回属于我母亲的钱?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2-17-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仅就你母亲委托甲方姐姐代领公积金来讲,她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甲方姐姐应将领到的款项交付给你母亲,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现在甲方姐姐显然违约,你母亲可以要求甲方姐姐返还款项,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对于你父亲的借款,若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而且当时甲知道是你父亲个人所借,则应由你父亲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