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在校高中生并无不良表现,只因成绩问题。学校要求休学

再读一所高中学校,学校要求我们退学,理由是我们学习成绩差。如果还想读书,必须签学校给的一纸合同,合同规定说1.如果一次考试成绩不到规定的数就回家退学,2。如果在校迟到2次,扣留毕业证书。请问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2-18-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违法,侵犯教育权,可向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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