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被打算不算工伤

我哥在上班时间内,被两名不知来路的人打了,单位领导派人来了,住院 检查一开始都是欠医院的,后来医院不给现钱不给用药。等着单位领导给交钱治疗。却等了一张借条,让我哥打借条,意思是我哥困难拿不起医药费,单位先给垫付。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我们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到底算不算工伤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02-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应认定为工伤。

我咨询李冬晓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冬晓律师 > 李冬晓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