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姐姐取走自己的钱,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

请问:丈夫一直以为妻子拿了自己的存折和身份证去取了10万元,过了2年后闹离婚,妻子否认拿了钱,到银行去查,发现是妻子的姐姐签名取走的,但不知是妻子的姐姐亲笔签的还是妻子冒签的,这种情况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1-状态:未解决]
李冬晓律师的解答:

最好向妻子或姐姐了解清楚,不管是谁取走的,都有权利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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