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做为前夫的投保人吗

我和前夫因其外遇离婚已一年多,目前同居在一起,未办复婚手续。无孩。我现在想给前夫上一份商业保险(他40岁,我38岁),分红型的,附重大疾病。保额5万,分20年交清,到期一次领取。我现在想把投保人和受益人都设为我,但是我好象在网上看到象我们这样没有法律关系的,我不能做为投保人,具体不详,请律师指点。还有如果我们一直不复婚,把他做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我做为受益人可以吗?此保单的时间那么长,我不能保证这二十年我们的感情发展到什么情况,我只是不想再次受到伤害,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请律师祥细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09-状态:未解决]
孙刚律师的解答: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有保险利益,你没有复婚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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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佳木斯远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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