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医疗事故

我是一名在深圳服装私企的生产管理员,前两天因生产工作区卫生不达标,说了几句本司清洁工。(清洁工女49岁,体型胖。有心脏病,但本人并不知情。)并没有肢体语言,也没有过激的语言冲突。只是就一个管理者的角度的言语。可清洁工争吵不休(清洁工已感冒)叫来家人有斗殴的架势,我回避了,没有打架事件。因清洁工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产生脑出血。现在做了开颅手术。病人现在身体有知觉,没语言及睁眼现象。现在是术后第4天。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会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公司一再要求她买社保,她不同意且立下字据发生意外事件自己负责)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0-13-状态:已解决]
赵因律师的解答:

你只要是进行的正常管理,属于履职行为,不用承担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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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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