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规定,你作为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是民事责任。
你及时报警给他送到医院并垫付部分医药费,不属于逃避,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你可以主动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因为对方可能会根据交警确认的事故责任书对你要求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