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的规定,你弟弟作为行人无需承担责任。 成都赵因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5902838697